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3月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3
文章来自: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阅读次数:128
院内各单位:
按照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院级月巡制度,确保本院实验室安全运行,依据《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分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将开展本月实验室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2年3月25日全天。
二、检查形式:各单位3月24日前完成自查;3月25日学院将组织本科生实验室安全观察员开展巡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自查要求:
(一)实验室使用酒精灯情况自查:根据《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计分实施细则》中第12.4.5条内容“使用明火电路或者电吹风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各实验室不能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玻璃酒精灯、不锈钢防爆酒精灯),学院建议统一使用红外灭菌器。若个别实验室因实验需求必须使用明火电炉的,须有安全防范措施,需用文字说明用于何种工作及制定使用明火电炉的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需张贴在相应实验室内。各单位请于学院巡查前做好整改。
(二)灭火器的安置与存放:目前学院正在向保卫处申领铁箱,在此之前请将放置灭火器的位置做好警示标识,待领到铁箱后放入铁箱保存。
(三)各单位根据最新的《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做好各实验室隐患排查与整改。
2、学院检查形式与要求:
(一)分组(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安全观察员组成)
组别 | 检查单位 | 所在楼层 |
组1 | 发育系 | 第二理工楼8-9楼 |
组2 | 生物系、免疫系 | 生物楼2-5楼;奥园楼6楼、第二理工楼403-408 |
组3 | 生医系、赤潮中心 | 第二理工楼2楼;第二理工楼3楼 |
组4 | 生态系、生物医药基地 | 奥园楼3-4楼、第二理工楼3-4架空层;生科院南楼五楼 |
组5 | 细胞系、生化系 | 第二理工楼7楼;第二理工楼9楼 |
(二)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安全观察员巡查要求:
根据《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对各单位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拍照及文字记录,填写《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检查记录表》附件2。
实验室安全观察员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6:10到102办公室领取巡查材料并接受巡查培训,3月25日巡查结束后提交巡查记录的照片及附件2至熊老师处。
四、其他
工作联系人:熊坤;电话:85226263;邮箱:1244938733@qq.com。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科办
2022年3月21日
附件2:生科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2022年3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