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按照“适度削减指标、向教学一线倾斜,加大助研资助力度”的原则,新学期我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名额为:助教17名、助管12名、助研(指标数不限,由因需设岗的单位或导师自筹经费自定)。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岗位设置原则、申报条件及工作内容1、岗位设置原则按照学院下达的“三助”指标数,由授课老师或设岗单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各授课老师申请“助教”岗位的,须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其本学期开课情况(课程名称、课程类别、授课对象及人数、课时等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助管”岗位的单位,由所在系所(中心)的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原则上,“助教”岗位重点面向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倾斜;“助管”岗位主要保障学院党建、学生思政和教学科研职能部门以及各单位的研究生思政工作。所有三助岗位优先选用本单位需要关注学生,次优先选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2、申报条件及工作内容 (1)“助教”岗:担任学院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可申请设置“助教”岗,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对象及人数、课时及专业技术职称等综合因素予以审批。岗位职责:协助授课老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创新性课题研究、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工作。(2)“助管”岗:上岗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主要协助从事学院党建、研究生培养与思政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学习生活和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处理能力,并为学生就业工作打下基础。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等专业技术岗位不列入助管岗位设置范畴。岗位职责:按岗位指导老师要求,主要协助完成学生工作、日常行政、教务管理、党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有饱满的工作内容,不涉及实验室工作。(3)“助研”岗:由导师根据学生参与课题和科研情况,具体实施开展工作。学院鼓励各项目组、课题组和研究生导师进一步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经费对助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岗位职责:按各项目组、课题组和研究生导师的要求,协助开展实验室日常管理、参与课题开展和科研项目管理等具体工作。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1、工作管理与考核各设岗单位和教师应加强对兼任“三助”工作研究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在次月5号之前对上月的研究生三助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助管”和“助教”工作考核表(纸质版),经单位盖章后交到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1。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将研究生工资发放到与研究生学号绑定的工商银行帐号。每位研究生在校内限兼一份“三助”工作,请各单位和教师在聘用学生时查明学生上岗信息,杜绝重岗,违者取消其“三助”资格,并按相应校规校纪处理。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如有违纪行为,即取消其“三助”资格。2、工资发放受聘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承担每月40小时的工作量。工资来源:“助管”工资由学校支付;“助教”工资学校配套二分之一,指导老师配套二分之一。工资标准18.3元/小时,每月732元。未能按时提交考核情况的“三助”研究生,延缓到下月发放工资。受聘“助研”工作的研究生:每月工作量可参考“助管”、“助教”的工作量和工资标准,由各项目组、课题组和导师依据实际需要定,并由各项目组、课题组或导师从项目经费卡支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量增加工资。三、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申请设置“助教”岗位的授课老师:请参照“助教”岗位名额数,填报《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附件2.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纸质版,经系所(中心)审核(附件1须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后,交至学院101。申请设置“助管”岗位的单位:请参照“助管”岗位名额数,填报《附件3.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设岗单位填)》、《附件4.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上岗信息表(学生填)》纸质版,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或系所(中心)审核后,交至学院101。 设置“助研”岗位的课题组或导师:不需要上报设岗书面材料。所有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须经本人导师同意、签名,并经所在系所(中心)学工领导审核。 请各单位、授课老师于3月4日12:00前完成“助管”、“助教”岗位的申请,将岗位申请所需纸质材料交到生科院101室。逾期不报,将不再受理,视为放弃申报。联系人:王老师,020-85228807。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3月1日 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doc附件2.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doc附件3.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设岗单位填).doc附件4.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上岗信息表(学生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