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7-06
文章来自:校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80
各相关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每学期集中选聘一次,包括首次选聘和续聘(指聘期已满3年,再次选聘)。
现就本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实践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选聘实践导师,旨在落实“双导师制”,充分发挥实践导师对研究生实践的指导作用,加强双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协同培养,提高培养质量。
二、选聘原则和条件
各学院应坚持实践导师选聘有利于研究生培养、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品质提升、有利于实践基地建设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位职责的要求选聘。
在下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实践指导能力、实践指导责任的落实为重点,优中选优:
(一)了解和认同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或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从事大型工程、项目、企业技术管理、行政管理或临床医疗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承担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聘程序
首次选聘和续聘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研究生院组织复核。
(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席审批。
(五)颁发聘书
四、学院工作时间
6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申报、审议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寇莹;电话:85228321;邮箱:ozyxwb@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3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