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博士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6-12
文章来自:校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97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重新审核博士学位论文
(一)审核学位信息系统中的博士学位论文终稿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学位信息系统,重新审核本人指导的2015年9月1日以来所有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于2017年2月27日前完成博士论文终稿的审核,需要时退回学生本人修改或导师直接修改后上传,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结果。具体操作见附件。
不管博士研究生导师之前是否已登录系统审核论文终稿,本次均须重新审核确认。
更新修改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需重新提交给学校图书馆等学校指定的出版机构。
(二)重新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文本
所有重新修改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需重新制作3本纸质学位论文,并在“独创性声明”中导师和研究生签字,2017年2月27日前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其中一份于2017年2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另两份分别交由学校档案馆、图书馆替换保存
二、须审核的主要事项
(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标准。
审查博士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写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见附件)。
(二)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学生最后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终稿,是否已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和答辩委员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审查学位论文格式是否规范、排版是否合理,语句是否通顺及是否有错别字等情况。
(三)学位论文起始页中作者信息标注情况。
若是港澳台侨及海外留学生,作者姓名后请注明作者生源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作者姓名后请标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临床医生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请在作者姓名后面注明“同等学力申请”;不属于以上三类人员的,作者姓名后面不标注任何信息。
(四)其它需要修改的事项。
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单位须将任务明确布置到每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各研究生指导教师须严格做好博士学位论文终稿审核工作。研究生院重申:对于不认真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培养单位、不严格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终稿审核工作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今年冬季(即2016-2017学年度冬季)获学位的博、硕士学位论文【生科院获学位研究生论文终稿需自查审核研究生名单(2015年9月~2016年12月)请见附件】,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按要求严格把关审核,今后学校不再组织学位论文二次重新审核工作。
附件:
附件: 生科院获学位研究生论文终稿需自查审核研究生名单(2015年9月~2016年12月)
2.《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http://gs.jnu.edu.cn/detail.html?1000109/W_13532_154389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