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校优秀学位论文(科学学位、专业学位)评选工作通知
2017-11
文章来自:王文 阅读次数:77
各位相关毕业同学、毕业生导师:
学校启动2017年校优秀学位论文(科学学位、专业学位)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主要是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术学位的学位论文,以及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
请学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或导师密切关注校研究生院《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gs.jnu.edu.cn/2017/1010/c4127a155057/page.htm,符合条件申请者请务必按通知要求于17年11月24日(周五)前在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登录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校园卡号,密码:毕业生学号或导师人事编号后六位),选择“优秀论文申请”项提交申请,打印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中英文摘要表及中英文摘要(相关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jnu.edu.cn/2014/0409/c882a131001/page.htm优秀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排版)。所有表格均在系统填写申请生成,现系统正常校外人员可正常使用。
送交申请材料报明细:(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4份;(2)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3)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要求与存档原文一致)一式4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有关要求附后:关于2017年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有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要求说明)。
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请按清单顺序用燕尾夹夹好,无需装订)请务必在17年11月24日(周五)下班前送交生科院研究生管理办(生科楼104房)王老师处,其电子版亦请同时发至342669901@QQ.COM邮箱,逾时不候。由其收齐后送交各相关学科组审议。
感谢合作!
生科院研究生管理办
2017年11月10日
附后:关于2017年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有关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要求说明
1、申请人作者单位为暨南大学,任何成果须标注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
2、参评成果(文章、专利)如学生第二作者或第二发明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需为本人导师
3、任何成果均须在评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中文期刊文章需已正式见刊,专利须正式授权。
4、提交SCI/EI论文均要求提供有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最新收录证明,证明需反映论文分区级别和影响因子详情,以其认定层次为准。
5、SCI/EI论文虽未能开具收录证明但已网络发表的,提供相关网络检索号,材料经导师签字认可。
6、成果仅为已录用、已受理和无批文的成果一律不计入。
7、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