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暨南大学2017年第一批博士后短期出国研究项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
2017-09
文章来自:校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152
各博士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博士后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暨南大学资助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拟开展2017年第二批博士后短期出国研究项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
(一)资助计划
学校今年拟资助若干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时间一般3-6个月,前往的高校排名原则上须世界排名前100名(排名以2016-2017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适用于国家资助、省自筹类别的博士后,且不包括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已经给予资助者,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助的博士后。
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出国(境)实属科研需要。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5、身心健康。
6、合作导师及流动站同意。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统一组织选拨。
2、申请人向所在流动站提交以下材料:
(1)《暨南大学博士后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2)研修计划;
(3)邀请函。
3、各流动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及汇总表报博管办。
4、博管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或已经在重要国际会议、国际刊物上用外语发表论文。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召集人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为由专门的高校、科研院所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该次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5、拟参加的国际会议在其会议通知中注明将以带有国际书号的学术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形式发表申请者的论文全文。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博士后出站报告答辩之前,受资助人须在会议结束后3天内返校。
(二)资助标准
1、资助经费一般为1~3万元,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在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用。
2、博士后合作导师应积极支持和鼓励博士后参加国际交流,同时应严格把关,根据会议级别等情况承担部分经费。
(三)审核程序
1、申请人应在出行前2个月提出申请,并向所在流动站提交以下材料:
(1)《暨南大学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
(3)拟发表论文全文(或会议摘要);
(4)会议有关背景资料;
(5)外语水平证明。
2、各流动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博管办。
3、博管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相关学院于2017年9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博士后短期出国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各博士后相关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博管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obgb@j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23033,地址:行政办公楼430室
附件一:
1-3.暨南大学“博士后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2-3.暨南大学资助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doc
暨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