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报账流程及方式的通知
2019-06
文章来自: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阅读次数:1294
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报账流程及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
各学院(所):
为理顺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报账流程,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管理,提高财务服务效率,经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院及各院所研管办共同协商,现就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费报账流程及方式做出如下规定:
一、 报账方式
(一)论文制作费
由研究生院或学院按各学院答辩人数以校内转账方式转入校图文中心。
(二)盲审的专家评阅费
按相关规定进行匿名评审不公开专家个人信息的专家评阅费,工作人员可以预先借款,冲销时无需通过“薪酬个税管理系统”制单,应填写发放酬金使用的《暨南大学支出凭单》,并附论文送评学生名单,名单上要注明评阅专家人数及“按规定匿名评阅专家个人信息不予公开”字样,同时还需另附加盖对方单位公章的收据或转账汇款的支付凭据。
(三)非盲审的专家评阅费
按规定可以确定专家个人信息的评阅费应根据下述答辩劳务费的发放方式处理。
(四)答辩专家误餐及交通补贴
发放给答辩专家的误餐及交通补贴,应以答辩学生为受薪人,在“薪酬个税管理系统”中选择《劳务费-学生毕业答辩餐费交通费(网报)》模板制表,以“银行代发”方式导盘发放。
(五)答辩劳务费
1、研究生答辩劳务费须通过“薪酬个税管理系统”制单,并且用“银行代发”方式导盘发放。
2、薪酬个税系统按人员类别分模板制表
1)校内职工用《校内教职工劳务酬金-毕业答辩(应发)(网报)》模板制表;
2)校外人员或参与答辩工作的在校学生用《校外及学生劳务费-毕业答辩(应发)(网报)》模板制表。
二、报账要求
1、答辩费用可以按上述类别分开报销,但同一类别费用必须一次性报完。预先借款的盲审专家评阅费在核算科报账大厅办理借款和冲账,非预先借款的评阅费、答辩专家误餐交通补贴、答辩劳务费,在薪酬科通过银行导盘于月末发放。
2、除答辩专家误餐费及交通补贴外,所有费用在报销时均须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生名单,如参与评审(分别列示盲审与非盲审)或参加答辩的学生学号、姓名、标准、总人数、总金额等,同时在答辩学生名单“备注”栏写上学生学位类型。
3、若发生学生论文多次或多份送审等特殊情况,在报销时需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并注明相关学生学号、姓名、标准、总金额等。
4、通过“薪酬个税管理系统”所制印领表中制表人、审批人应按规定完成签审手续,若制表人与审批人为同一人,则需院系其他领导在审批人处加签。若报销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需主管校领导加签。
5、校外人员发放酬金时,暂限以下12家全国范围支付的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华兴银行(限广东省)。非广州市工商银行卡请在录入银行账户时,选择经办行为“其他”。
请各学院(所)及时将通知转达所在院(系、所)相关负责人,配合做好研究生答辩费报账工作。
附: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用标准明细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5日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用标准明细表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
费用名称 | 博士标准(元/人) | 硕士标准(元/人) | |
1、论文制作费 | 500 | 300 | |
2、评阅费 | 专家酬金 | (300-500)*3 | (200-300)*2 |
管理部门(盲审) | 50*3 | 50*2 | |
小计 | 1050-1650 | 400-700 | |
3、答辩误餐和交通补贴 | 300 | 300 | |
4、答辩费 | 答辩委员 | (300-500)*5 | (200-300)*3(或5) |
答辩秘书 | 100 | 60 | |
工作人员 | 30 | 30 | |
小计 | 1630-2630 | 690-1590 | |
合 计(元) | 3480-5080 | 1690-2890 |
二、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
费用名称 | 博士标准(元/人) | 硕士标准(元/人) | |
1、论文制作费 | 500 | 300 | |
2、评阅费 | 专家酬金 | (300-500)*3 | (200-300)*3 |
管理部门(盲审) | 50*3 | 50*3 | |
小计 | 1050-1650 | 600-1050 | |
3、答辩误餐和交通补贴 | 300 | 300 | |
4、答辩费 | 答辩委员 | (300-500)*5 | (200-300)*5 |
答辩秘书 | 100 | 60 | |
工作人员 | 30 | 30 | |
小计 | 1630-2630 | 1090-1590 | |
5、其他 | 学位评定分委会 | 100 | |
合 计(元) | 3580-5180 | 2390-3340 |
备注:1、硕士学位论文如正常评阅不是“盲审”,评阅费中无管理部门费用支出
2、论文补评阅费用:按照文件规定,学位论文需要增聘专家进行补评阅的,按照实际补聘请专家人数和评阅费标准支付。报账时单独附学位论文补送审评阅费支出,附论文补送评审的学生名单并在名单上注明补送审评阅专家人数和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