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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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
文章来自:校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183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广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根据个税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在校学生信息需对接税务系统。现组织我校在校研究生完成核准个人学籍信息工作,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本项工作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重视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现将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1、核准和补录对象:全体学历教育在校研究生。
2、核准和补录内容:各研究生认真上网核对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个人学籍信息,如有异常,请按附件二要求填写上报;同时,研究生本人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平台中维护学生个人信息,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3、为了保证补录信息采集准确,完成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的研究生,需打印学籍卡并签字,由学院统一收齐存档。
4、请培养单位于2019年3月4日(星期一)前,组织学生完成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并提交附件二。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0日
拓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6171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