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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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7〕54号),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为推进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维东
副组长:唐勇、马栋、许德麟
成员:生物系、生医系和生态系各教研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纪律
1、课堂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教师有无主动采取适当方式检查学生到课与听课情况,有无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观点是否正确等。
2、课堂教学内容。包括教学组织是否得法,教学手段是否恰当,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是否坚持“四个服务”意识,是否存在发表传播宗教迷信、违宪违法等错误言行。
(二)课堂配套教材管理
1、教材选用情况。是否遵循教材选用“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国际化”四项原则,重点检查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教材选用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程序进行审核,重点检查外文原版教材的审核程序,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杜绝含有违反国家政策等内容的教材进课堂,未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不得擅自使用。
三、检查方案
(一)各系自查
1、各系根据以上检查内容,结合《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暨教〔2017〕36号)及《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7〕53号)等工作要求,由生物系、生医系、生态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牵头,带领本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按照本学期课表安排,深入各课堂听课,对本系老师本学期所有开课的本科课程按照以上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稳定、有序进行。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是各系检查工作责任人。
2、学院其他各系(所、中心)为生物系学生开课的本科课程由生物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牵头,带领各教研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其课堂听课,按照以上检查内容逐项检查。
3、请学院各系于10月24日前完成各专项检查工作,填写附件1-4(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学院教科办向力老师。
(二)学院本科教指委抽查
1、由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指派教学经验丰富的学院本科教指委成员,跨专业、单位自选课程,深入课堂听课,按检查内容逐项检查。
2、根据各系上报的自查情况报告,针对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学院组织教指委成员进行复查,10月28日前形成评估意见。
3、学院专家小组于10月28日前完成各专项检查工作,填写附件1-4交学院教科办向力老师汇总。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