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规范校园文化、学术活动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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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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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中心:
自学校党委2016年1月印发《暨南大学校园文化、学术活动及场馆使用管理规定》(暨党发[2016]1号)以来,学校各层次的大多数文化及学术活动均能做到“一事一报”、“一会一报”,但也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学校今年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改进相关工作,现重点重申以下几点:
一、学院各层次的校园文化、学术活动均须按《暨南大学校园文化、学术活动及场馆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报备,并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责任认定原则,“谁管理、谁负责”的场地管理职责归属原则,“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过程追溯管理原则。
二、各系、中心要认真做好在本单位举办的校园文化、学术活动的审批备案工作,做到每一项活动由系领导或党组织负责人把关,每一项活动都留下纸质审批材料。
三、每一项活动均需要填写提交《暨南大学校园文化学术活动申报(备案)》,由各系、中心签字盖章后交到学院108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