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因公出国的温馨提示
2017-06
文章来自: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阅读次数:524
校内各单位、各教职工:
结合因公出国审批工作的需要,现将因公出国申报所必需的材料,温馨提示如下:
1.出访人所在单位事前公示结果(请提交纸质材料)。
2.含有厅级/处级干部的出访团组,须填写《厅级干部因公出访立项表》/《处级干部因公行政出访立项表》1份(随行人员写明单位和职务)。
3.出国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签字后,需到系(所部处中心)、学院及经费主管部门、财务处等签字盖章。
4.出访备案表请提交电子版、出访行程表请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出访人员签字并提交原件)。所需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ochf@ jnu.edu.cn。
5.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身份证地址不在广州的教职工,需到人事处人事科开具1份《在职证明》)。
6.邀请信外文复印件3份;中文翻译2份(对邀请函的具体要求,请详见广东省外事办“常办国家签证要求”;若“要求”中需要邀请函原件的,请一并提交)。
7.参加会议者需提供:会议背景介绍(一式两份)、参会论文摘要(一式两份)、会议议程(一式两份;若大会尚未出具具体议程,请提交情况说明并及大会议程张贴的网址,并附签名和日期)。
8.若无有效因公护照者,需提供因公电子护照相片回执及一整版相片(回执上须出访人亲笔签字,请仔细阅读签名要求)。
9.经费由第三方提供者,需提交经费资助证明复印件2份。
10. 60岁以上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在人事处人事科开具),65岁以上在职人员还需附医院的体检报告。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