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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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请各系、所、中心认真学习《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和教务处相关工作安排,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
我院于上学期已经完成了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的确定工作,现就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环节及时间要求
(一)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3月22日前)
1、每位毕业生要按要求提交开题报告;
2、各班班长要做好通知及收集提交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要积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有质量的开题报告。
(二)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4月19日前)
1、每位毕业生要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表;
2、各班班长要做好通知及收集提交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系组织
1、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本届毕业论文采用两次答辩的方式进行,即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论文,退回修改,进行第二次答辩,合格则按规定提交各项材料;第二次答辩仍不合格者,则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参加下一届毕业答辩。
2、为确保评阅人意见客观、公正,各系须统一汇总装订好的纸质版毕业论文并交到评阅老师手中,不允许学生直接拿着论文找评阅老师打分。
(四)答辩时间
1、第一次论文答辩及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在5月16日前完成
在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各系须在5月13日前完成第一次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于5月16日前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汇总表交学院教科办;同时推荐参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各系于5月16日前将第一次答辩合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各系第二次论文答辩及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在6月3日前完成
对于第一次答辩不合格或者未按时提交答辩申请的学生,各系于6月3日前安排第二次答辩;于6月6日前第二次答辩合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第二次答辩仍还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届毕业答辩。
二、毕业论文及相关附件的提交注意事项
(一)学生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毕业论文一式三份及附件一式一份于5月2—12日(第10、11周)交各系汇总,各系核查并签字齐全后于6月9日前(第15周)将毕业论文一式两份及附件一式一份移交学院教科办归档,剩下一份毕业论文由系或指导教师留存。
(二)毕业论文电子版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6月9日前(第15周)统一交学院教科办。
(三)各系需移交学院教科办的附件材料包括:1、毕业论文成绩;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3、中期检查表;4、毕业论文指导记录(由指导教师手写填报);5、答辩记录纸(答辩时由各答辩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记录);6、答辩会决议(由各答辩小组负责人指定教师填报)。
三、特别说明
(一)各位毕业生由所在系组织答辩;教师须参加其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会。
(二)建议同学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给指导教师修改,再制作答辩PPT;答辩结束,根据答辩委员会所提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打印毕业论文。
(三)各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论文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文中图表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把关并负全责,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
(四)为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从严要求,教师评分要适当,在成绩处理上分出档次,按学校要求控制优良比例:优秀(90分以上)≦15%,良好(80-89分)≦45%。对于确实不能达到毕业论文要求的,可给予不及格成绩处理。各单位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名额控制在10%以内。
(五)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
(六)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于5月18日(暂定)组织答辩,根据各系的推荐,评选出院级优秀以及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各类材料送交地址:学院教科办102室。
(二)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85226263。
附件1:毕业论文相关文件及表格
附件2:毕业论文模板(试用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