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7年出国(境)本科生交换交流项目学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7-03
文章来自:学校学生处 阅读次数:902
各院系:
我校将选拔学生于2017年赴法国图卢兹商学院等52所学校(含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及校际交换项目)进行交换学习(见附件1,可登陆学校网站校内通知及学生处通知栏查看),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及组织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附件1所述选拔条件的学生可网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附件2),可同时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及校际交换项目,打印后由院系老师核实并填写申请表中关于学生绩点、综合测评分数、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英语平均分等各项信息,填写相关鉴定意见,申请“优本”项目或其他学校中有雅思/托福成绩要求的申请人,需于2017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达到要求标准的有效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连同申请表一同递交(时间以最终交至学生处为主,请各院系及申请人注意把握),未能按要求提供有效雅思/托福成绩文件的申请人将视为申请无效。校本部、南校区及华文学院的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谭老师处(校本部行政楼322室),珠海校区的学生交至珠海校区学工办吴老师处(行政楼114室),深圳旅游学院的学生交至学院蔡老师处(教学楼3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需参加校内英语或日语考试(笔试和口试),报名考试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放弃选拔资格、落选、因不可抗力或因对方学校原因无法派出者,该费用不予退还。校本部及南校区申请人的报名考试费将由我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银行于3月15日前统一从学生绑定学校财务系统缴纳学费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账号扣款,请务必在个人学费银行账号内准备足够的考试费用,并保证个人学费银行账号信息的准确性,如银行信息需要变更,请到财务部门办理(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08室),因未提前存款导致缴费不成功者不予参加考试;华文学院的学生将考试费交至校本部行政楼322室;深圳旅游学院的学生将考试费交至学院教学楼312室蔡老师处;珠海校区的学生统一将考试费交至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14室吴老师处。
三、符合申请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生拟定于2017年3月下旬参加学校举办的英语或日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生处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通知申请人)。选拔办法请参照《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附件3)。
四、本通知只面向本科生,研究生选拔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备注:
1、申请人填写的第一及第二志愿学校,一旦申请,将不得进行更改,请在提交申请前慎重考虑;
2、我校最终向各项目学校派出的学生数目将以其通知的实际接收数目为准;
3、我校最终派出的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的学生将以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为准;
4、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将因不同留学目的地国家的货币汇率及物价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别,具体数额将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核发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2017年出国(境)交换交流项目信息一览表.doc
2.暨南大学2017年出国(境)本科生交换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学 生 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