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暨博士后研究人员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10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297
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生科院全体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全面深化博士后工作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研〔2015〕61号文)精神,http://gs.jnu.edu.cn/detail.html?1000109/W_13539_152609,和学校和研究生院近期召开的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博士后的招收、考核、出站等制度,提高博士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方面的贡献度,要求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进行一年两次阶段考核,详见关于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gs.jnu.edu.cn/detail.html?1000109/W_13534_155965。现将相关博士后站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全体在站博士后(相关在站博士后名单见附件1)需在11月2日前完成附件《暨南大学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阶段考核表》和《生科院博士后国基统计表格》(表格请见附件2~3)的有关填写,经合作导师对其研究工作的评价后按时送交生科院研管办(生科楼104室,联系电话:85225183)。
博士后流动站将按学校要求于11月上旬组织进行后续考核工作。不以暨南大学名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且在站期间没有实质性研究成果者,经考核小组认定将作为考核不合格。
其它说明:请各位合作导师督促全体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时参加本学期阶段考核(已将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以邮件发送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邮箱,请查收阅知)。学校要求博士后流动站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目,需不低于现在站博士后人数的30%。否则将影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下拨指标。申报基金获批情况不理想的将影响博士后导师下年的博士后招收指标。
二、已超期的博士后应尽快出站。请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研究成果及其对学科贡献度,督促超期博士后务必在2017年3月前出站。超期博士后出站后,合作导师才能继续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继续招收有培养潜质的博士后。在招收博士后时,需签订协议明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相关要求及责任。进站 3 个月内与流动站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表格请见附件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交流动站、博士后本人及学校博管办各一份。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相关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名单(截至16年9月30日统计)
附件3、生科院博士后国基统计表格
附件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