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2016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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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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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2016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导师:
根据《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下文简称《函》)(附件1)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我校2016年专家库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阶段
此次专家库更新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优先增补部分学科专家信息,工作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至8月28日,我校涉及到的学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一级学科。
第二阶段是全面更新专家信息,工作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至9月20日,涉及到我校所有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二、工作要求
(一)专家信息采集范围
在我校担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全部专职或兼职人员(含境外人员,但不含专业学位校外实践指导教师);且同意将本人有效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电子信箱等关键信息,提交给教育部全国学位与研究教育专家管理系统使用的人员。
如不能准确提供有效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或不同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的导师,视为其放弃参与全国、省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各类评审评议活动。
(二)专家信息采集方式
我校专家信息采集与更新采取系统填报方式。
请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上述专家信息更新工作阶段要求,通知本单位各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登录数字暨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网址:http://ngsis.jnu.edu.cn/edpcul/dcp-cas.jsp,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导师管理-专家库-专家信息简况表栏目进行专家信息确认与提交工作。系统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2。
优先增补专家的部分学科,请于8月28日前完成专家信息简况表核对与提交工作;其他学科请于9月20日前完成专家信息简况表核对与提交工作。
(三)专家信息简况表填报内容
专家信息更新与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类别等信息、联系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如专业学位类别信息、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专家类别等)、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最终以管理部门认定的数据上报学位中心。
(四)专家信息采集特别说明
1. 2014年曾提交过专家信息的导师,须重新登录导师管理系统专家信息界面,重新核对与补充相关信息,有误的请修改,并确认无误提交。首次登录专家信息系统的导师,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2.研究生导师在填报或校对专家信息简况表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专家信息简况表中“*”为必填项,若同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给学位中心的,务必准确填写。有效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准确与否,涉及学位中心与您联络以及发放评审费等问题。
(2)同一专家既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学术学位导师类别与专业学位导师类别同时填报;如同一专家仅属于其中一类型导师,另一类型导师类别填报为“其他”。校内人员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选择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兼职人员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选择兼职博士生导师或兼职硕士生导师。
(3)同一专家只报送一次,一位专家最多可以填写本人招收指导研究生所属的两个一级学科,主要学科信息(即第一一级学科名称)请务必选择具体一级学科名称。
若未担任学术学位导师(即学术学位导师类别为“其他”),仅选择专业学位导师,其主要学科信息(第一个一级学科名称)请按与本人招生专业相近的一级学科填报,第一个二级学科以及第二个学科信息可以不作选择填报;第一、第二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请选择本人所招收与指导研究生所属的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填报。
若未担任专业学位导师(即专业学位导师类别选择“其他”),第一、第二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为空,无需选择具体内容。
(4)研究方向请按本人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所属研究方向填报,一般根据招生简章或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填报,最多可填报4个不同的研究方向。
(5)校外兼职人员需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以及该工作单位是否属于学位授予单位。
(6)“主要社会兼职”一栏按照“兼职单位+职务”形式填写,不同的社会兼职用分号隔开,比如“XXX学会,会长;XXX协会,秘书长”。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增补的专家将用于近期进行的学科评估、专业学位评估和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请各学院、各学科以及各位导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信息增补和完善等工作,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各学科的有效信息专家数应不少于3人。
(二)各学院在导师管理系统专家简况表学院管理界面查询本单位导师填报与提交信息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与提醒本单位导师完成专家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导师(尤其校外导师)信息进行审查,若发现导师提交信息有误,需重新修改,学院可以将该记录驳回,并通知导师重新确认与提交专家信息。
(三)校外导师的登录帐号为人事编号,初始密码为人事编号后六位,现有在岗校外导师名单(附件3)以及现有在岗导师任导师年月参考数据(附件4)已共享在研究生院学位审核QQ群,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留意查看。
(四)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25890;寇老师,电话:85228321。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
2.暨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简况表操作系统说明
3.暨南大学现有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另行提供)
4.暨南大学现有在岗研究生导师任导师年月参考数据(另行提供)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