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2016-2017学年奖助金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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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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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2016-2017学年奖助金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评审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其他类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用参评。
根据相关文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四、公示及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确定本单位奖助金评审结果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务必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附件:
附件2-生科院2016级博士2016-2017学年奖助金等级汇总表
附件3-2016级硕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