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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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组织器官修复和功能性再生为研究目标,依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本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本着“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实验室运行机制,及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联合,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以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一、本年度重点资助下述研究领域:
1. 干细胞自我更新、定向分化与重编程的分子机制及应用;
2. 组织器官发育、衰老及再生;
3. 病损组织器官的修复机理与应用。
二、开放基金资助的设立及资助年限
2016年度共设立四类开放基金项目,分别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探索项目、研究生项目,其资助强度分别为:15万、10万、5万、1.5万元人民币,项目的资助年限为1-2年。
三、申报及评审
开放基金项目供暨南大学以外的研究人员及研究生(研究生只能申请1.5万的项目)申请,鼓励与本重点实验室人员联合申请(注:第一申请人必须为非本重点实验室人员)。每人限报一项,第一申请人如有尚未结题的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不能申请其它年度的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重点实验室网页下载栏(http://portal.jnu.edu.cn/portal/group/rmme)。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或通过学术委员对申请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情况等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资助项目。获资助的项目将由重点实验室与申请人签定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结题要求和成果归属
1.资助年限为1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于项目完成期的最后一个月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探索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完成单位之一必须标注: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暨南大学(英文:Key Laboratory of Regenerative Medicine,Ministry of Education, Jinan University)。所有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的文章需致谢: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暨南大学)开放基金项目[课题编号](英文:Research Grant of Key Laboratory of Regenerative Medicine,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nan University [No.××××])。
五、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助和项目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试剂费、材料费、测试费、动物等);
(2)与项目有关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
(3)本项目成果文章发表、专利申请的费用等;
(4)经费使用的其它规定参照国家及暨南大学关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详见暨南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jnu.edu.cn/。
2.项目的管理:
(1)所有资助项目,资助年限为1年的,在项目期限的最后一个月必须提交结题报告;资助年限为2年的,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必须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2)对提出终止的项目,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经同意并完成相应手续后,方能终止,否则视为不能完成,并将列入个信誉记录;
(3)重点实验室有权定期了解项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如发现有问题的项目,重点实验室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对相应项目的资助。
请有意申请者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发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李慧敏
地址:暨南大学第二理工楼九楼西侧,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编:510632
电话:020-85222687
E-mail:jnulihuimin@163.com
再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