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清理2009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业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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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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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
为规范经费管理,财务处对已毕业超过2年的2009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业务费经费卡(519、520开头)进行封存和清理。清理过程中,收集了部分导师的意见建议,经与研究生院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现将2009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业务费经费卡使用期限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起将对2009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业务费经费卡进行清理销号。
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重申规范使用经费:
一、在2009级及以前年级,学校委托导师审批的研究生业务费是用于培养研究生的公用经费,在性质和用途上不同于导师个人申报的科研课题项目经费,各位导师要严格按照研究生业务费用途审批使用研究生业务费经费。
1、研究生业务费的用途主要是:学位论文制作、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研究生日常管理费用、研究生培养相关差旅费、学生活动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图书资料和实验课小额材料费等。
2、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的费用,应在导师科研课题经费中开支。学校在遴选导师和分配招生名额时,要求导师必须有相关的科研课题和足够的科研课题经费,才可以招收研究生,让研究生在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培养。
二、从2010级开始,研究生业务费不再委托导师审批,而是拨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审批使用。2010级及之后年级的研究生培养业务相关费用应在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卡开支。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