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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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1月12日~23日举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在考前务必召开师生考试工作会议,宣讲考试文件,明确职责(务必提交会议纪要或qq截图等支撑材料);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典型事例警示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重点学习《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0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确切理解为:考试作弊者,无论其后的行政处分解除与否,都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系、中心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试卷质量的责任人”,第三十条规定:“阅卷教师对试卷评阅结果负责”。各系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与考试相关的管理文件,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手续,切实提高试卷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考试试卷“零失误”。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请各系填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标蓝部分)》(见附件),经各系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签字和加盖系公章后于2015年1月16日前交李琳。
三、落实监考工作
(一)各位老师要做好各项监考准备工作,主考教师要确保试卷的质量和数量。
(二)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在监考期间,请勿使用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警告、制止。
四、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院、系领导将到各考场巡视,填写《生科院领导期末巡考情况统计表》,当日巡考完毕后领导签字并将表交学院教科办李琳。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本科课堂授课教师要在期末考试前填写完毕《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交学院教务秘书存档;同时各授课教师要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应先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表》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24日。双学位班课程不受理缓考申请。
(三)学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学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学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场。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场纪律/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4432_70652.doc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领导期末考试巡考安排/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4521_79568.doc
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校本部和南校区两部分,标黄部分为专业课)/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4554_76008.xlsx
/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4628_48688.xlsx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标蓝部分)/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5038_37520.doc
5.学院领导巡考情况统计表 /smxyadmin/edit/attached/file/20150109/20150109145055_90771.xls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