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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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按照本学期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包括首次选聘和续聘(指聘期已满3年,再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选聘实践指导教师旨在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指导,优化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二、选聘原则和条件
各学院应按需设岗,按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遴选。在下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实践指导能力、实践指导责任的落实为重点,优中选优。
(一)了解和认同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作出努力和贡献。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从事大型工程、项目、企业技术管理、行政管理或临床医疗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本地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承担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聘程序
首次选聘和续聘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议。
(三)研究生院组织复核。
(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席审批。
(五)颁发聘书
三、学院工作时间
7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申报、审议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汇总表的填写。
请按要求填写。其中“现有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汇总”,是学院在开展选聘工作时应清晰掌握的信息,请全面、系统地清理、统计,以便决定还需聘任多少实践导师,以及哪些实践导师聘期已满是否续聘。学院如对“经学校公文批准、分布的人数”掌握不全面,可在学校OA系统“归档管理”栏从“暨研”、“暨学位”相关文件中查找。
(二)本项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3033;邮箱:ozyxwb@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19室。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