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
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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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师德标兵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增强我院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学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全院评选表彰师德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心学院的发展,维护学院的利益和形象。
3、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可信,服务热情,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6、工作作风严谨,勇于改革创新,积极肯干,工作成效显著。
7、连续四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师德标兵评选:
(1)无故旷工、旷课的;
(2)造成教学、管理、工作事故的;
(3)有抄袭、剽窃科研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4)因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党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基层民主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1-2人),在推荐过程中要用不同形式征求学生意见,并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确定推荐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超过1人的,请在申请表中注明排序。
3、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评审初定“师德标兵”人选。
4、初定人选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向全院公示。
四、表彰奖励
在2014年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广泛宣传先进事迹。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评选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2、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上报到学院的推荐人选除了报规定的先进事迹等材料外,还要报送本单位推荐程序、推选票数及公示情况等。
3、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师德建设活动的成果。
4、材料要求:
(1)填写《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简洁
生动,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2)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于6月27日前将上报材料、生活照相片一张(电子版为jpg格式)及电子文档报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osky@jnu.edu.cn,电子邮件请注明:生科院师德标兵)。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附件: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