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13届研究生学位档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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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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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档案馆于4月21日至5月20日接收2013届研究生学位档案,为保证档案的齐全规范,请各单位按照学位档案整理规范立卷时切实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按照学位档案整理规范(附件1)收齐学生的档案材料,确保不缺漏不重复,必备档案(归档范围表中标记★的材料)若有缺失需在移交目录中注明。
2、所有材料对照卷内目录顺序排列,并保证每件档案用不锈钢钉装订。
3、将学位档案卷内目录装入相应档案袋,并置于档案材料最前方。
立卷完成后,各单位负责老师打印学位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并与档案馆预约归档(附件2),档案馆到各单位检查合格后双方办理归档手续。
2008届~2012届学位档案仍未移交齐全的单位(附件4),请将所缺档案与2013届学位档案(附件3)一同立卷归档,并单独打印移交目录,不能移交的备注于移交目录,档案馆不再专项通知接收。
对整理办法有疑问的单位可于归档前每周四下午2:30~3:30派勤助学生到档案馆接受培训。
附件:
档案馆
20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