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09年学位授予学位部分学生照片的通知
-13-
2013-11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364
关于收集2009年学位授予部分学生电子照片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转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补齐2009年已授学位学生的电子学位照片。
请各学院通过联系学生本人、学生群、班长、导师等各种方法联系名单上的授学位人员,让学生把学位证书拿到相馆,对证书上面的照片进行翻拍(不能扫描),并按附件1要求处理成规定标准的电子照片。如果学生存有与学位证书上照片完全一致的电子照片,可以按附件1的照片要求处理后交来,不需要翻拍。电子照片标准及命名方式见附件1。学院收齐电子版后,附上本单位学生名单(注明是否已补电子照片),统一于11月18日上午打包发送给学位办陈老师。
请我校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这项工作。
学位办
2013-11-11
附件1:教育部学位办规定的学位照片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 (接近护照证件照要求即可)
电子照片命名标准:
内招生:身份证号码+姓名,如4401230200605059907吴三
外招生:10559+学号+姓名,如10559103245689751吴三
附件2:各学院缺电子照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