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教师全脱产做博士后试点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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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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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宁静致远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全脱产做博士后试点改革工作。即:从我校已经在岗的青年教师中挑选部分优秀教师,全脱产进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做博士后,出站后仍留校工作;原则上,学院不强制安排这些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如果学院教学任务压力大,或者这些教师主动要求,可安排少量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范围与对象
(一)以学院为单位开展试点,遵循自愿原则。
(二)全校各流动站愿意试点的均可开展试点。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13年12月10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2011年6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3.职称正高以下;
4.有做博士后的意愿;
5.博士学位由暨南大学授予的,须跨一级学科进站;
6.自选合作导师。
二、在站及出站要求
(一)自批准进站之日算起,在站时间不超过两年。
(二)出站时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人文社科类在A类期刊、自然科学类在A1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科研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作退站处理。
三、在站期间的待遇
(一)工资从博士后专项经费中支付,学校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可享受学校对博士后高水平论文的奖励及科研项目的资助,但不包括适用于其他类别博士后出站一年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奖励。
(三)可作为教师申报各类项目及奖励。
(四)不能以在站博士后名义要求学校安排住房或住房补贴;
(五)作为学校教职工参加所属单位的职称评定,不单列指标。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试点学院做好宣传工作,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试点的目的、选择的条件、基本要求及待遇。
(二)试点学院具有遴选和推荐权,应优先考虑教学科研岗的教师,应对愿意做博士后的青年教师按优先顺序排队,学校统筹考虑学科建设,结合博士后招收指标情况,按优先顺序陆续安排进站。
(三)请各试点学院在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组织相关教师填报进站申请材料。
附件:学院师资博士后推荐名单
暨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3,11,5
附件
学院师资博士后推荐名单
姓名 | 出生年月 | 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年、月) | 拟进博士后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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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学院领导(签章):
填表日期:2013年11月 日 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