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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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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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要求
1.参加2013年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在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非属学校优秀学位论文者,有校外3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已参加过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3.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3.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4、申请者在读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至少需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人文社科类博士至少在A2类期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博士应至少在A1类期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
人文社科类硕士至少发表1篇A类或2篇B1类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硕士至少在A2类3区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学术论文。
以上论文要求为学术期刊论文,不含综述、会议摘要、会议收录EI论文。
各分委会、学科组可根据学科特点提出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科组推荐与申请者(或导师)自荐相结合(10月22日前完成)
本次我校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原则上由学科组综合申请者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意见、发表论文情况等进行推荐(具体评审表格见附件1,相关数据可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从学位系统获取)。
学校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优先推荐。确属优秀的学位论文,学位获得者或导师亦可向学科组自荐。
学科组推荐或自荐的学位论文获得者,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至分委会。
(三)学位评定委员分委会员会审议
1.各分委会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2),结合所辖学科特点、优势和人才培养情况,向学科组分配名额,组织学科组推荐。分委会名额分配依据为历年各学科入选广东省优秀论文情况和学科竞争力。
2.10月25日前,各分委会根据推荐名额以及学科组审议推荐意见,召开分委会审议,向学校推荐参评论文并排序。
3.各分委会将评审结果以及参评者材料纸版及电子版于10月25日之前报送学位办。
(四)学校组织专家组审议推荐
10月28日前,研究生院根据分委会推荐情况组织相关专家(5或7位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位)进行评审。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公示
经专家组评审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我校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和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名单公示7天。
我校自评的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学位办统一公示1个月。
公示的学位论文名单的作者或导师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见附件3),请于10月31日前重新提交电子版材料。
三、评选原则
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和参评是反映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相关推荐单位和专家、要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实推荐出我校高水平的学位论文。
四、本项工作联系人:行政办公楼422室 学位办张冰红;联系电话:020-8522589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xwb@jnu.edu.cn。
附件: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