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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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暨教〔2013〕26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本次拟进行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及优秀教学管理奖四类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我院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个人奖项(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及青年教师教学奖)参评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全院所有承担本科教学授课任务的教师,均可申报个人奖的相关奖项。
(二)四个本科教学系至少各推荐2名教师申报个人奖项;其余各系可推荐1-2名教师申报个人奖项。请于7月2日11时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学院教科办。
(三)教师个人也可自荐申报,材料于7月1日直接送教务处。
二、优秀教学管理奖(个人及单位)申报
(一)学院教科办及四本科教学系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个人和集体均可申报该奖项。
(二)请于7月2日11时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学院教科办。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自荐公示。
1.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评选通过、在学院/部内公示后,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2.自荐教师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材料经初审后,由所在学院/部核实公示,再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议、评选。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学校公示、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各奖项具体申报条件见校内通知:http://www.jnu.edu.cn/notice_detail.asp?newsPath=1/W_5037_125244,或者本文附件。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
1.附件2-7,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表、系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并电子版。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2.经各系核实(核查人签名)后的申请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电子版文件名请按照“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主题”格式命名(如“化学系—△△△--教学贡献奖课堂教学专项奖”),以系为单位建文件包。
(四)联系人:教科办马晓燕;电话:020-85226263,邮箱:tmxyan@jnu.edu.com。
附件:暨南大学关于开展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科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