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聘网上填报及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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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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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暨研〔2012〕6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聘与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暨学位〔2013〕7号)文件精神,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聘工作采用网络申请审核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师申请(5月7日至5月20日) 本次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全部实行网络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网上填报分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对填报、导师岗位申请填报两个阶段。 (一)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对填报(5月7日-5月15日) 教师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对填报的具体网上操作见附件1。 1、基本信息核对 请教师仔细核对显示的人事基本信息,除提供教师个人维护的数据字段外,其他必填项的数据字段如有缺失或错误,校内教师联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事科李老师(电话:85223759)进行补充更正。身份证号为15位数字的,不影响本次岗位申请提交;如需升级至18位,请于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事科进行更正。 校外教师将拟更正人事信息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交学院管理员(附件2)进行更正或由学院统一联系学位办进行更正。 人事基本信息中的关键字段信息不完整将不能提交导师岗位申请。 2、科研信息 系统只提供来自科技处和社科处的第一负责人的项目、第一发明人的专利、主编的著作和科研成果获奖信息,此数据教师只需核对,如发现数据字段有缺失或错误,联系社科处、科技处进行补充更正。 系统允许对第一负责人的科研项目、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著作以及获奖科研信息进行新增。凡新增科研信息均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学院和相关部处二次审核通过后才能显示到导师岗位申请界面。 发表的论文,系统提供英文论文检索和中文论文同步,教师核对显示的数据字段有无缺失或错误,修改的论文(主要是论文级别和期刊分区修改的)和新增加的论文需提供证明材料给学院,并经学院和相关部处审核。 教师在核对科研信息时,可先核对导师岗位选聘认定的2009年及之后的科研数据,然后再核对2009年之前的科研信息。 (二)导师岗位申请(5月7日至20日) 完成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对填报的教师,可进行导师岗位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导师岗位申请部分内容)。教师申请时请留意选择不同岗位申请类别,确保所选择申请类型无误,以便顺利进入不同申请界面与流程。 在系统里提交了岗位申请的教师,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名)交至学院;同时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岗位的申请者,需打印2份申请表分别交至申请岗位学科所属的学院。 原在岗导师首任博、硕士生导师时间可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导师岗位申请事项咨询学位办张老师,电话:020-85225890。 (三)教师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数据来源不是科技处或社科处的新增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专利、专著的证明材料,修改和新增的论文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列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2、校外人员需更正的个人基本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分博士生导师岗位和硕士生导师岗位各一份)。 (注:材料1-2交由学院及相关部处审核;材料3交给学院,待学科组与分委会审议后并签署意见,由各分委会统一报送学位办) 二、学院、各部处审核科研信息(5月7日至17日) 学院对新增、修改的科研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核后,由各学院统一联系学校相关部处(社科处、科技处、图书馆(英文论文)、研究生院)进行二次审核。 学院及相关部处科研信息审核、导师岗位条件审核管理员名单见附件2。 三、学科组预审(5月21至5月30日) 学院秘书将各申请人员的岗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分别按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岗位所属的一级学科分送至各学科组。各学科组召开会议,根据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件(附件3)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预审推荐意见。 学科组将预审结果分类汇总表(经学科组组长签字纸本)以及所有申请者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在系统提交各申请人员的岗位条件审核结果与学科组预审结果。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6月10至6月17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各类申请人员情况;将人员分类(首次正常申请博士生导师岗位人员、首次正常申请硕士生导师岗位人员、特需人才和校外导师调入我校的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岗位人员、原在岗博士生导师、原在岗硕士生导师)的审议结果纸质文本(经分委会主席签字)及会议纪要交由学位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在系统中录入分委员会审核结果。 暨南大学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