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征集2013年广州市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科
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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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老师:
接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征集2013年广州市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62号),拟征集定向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科技合作项目,请有合作的老师与学校联系。
注意:该类项目为2014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整体要求与计划项目一样,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总共限报40项,学校需统一评审推荐,请申请该类项目需于3月26日下午5点前由学院网上推荐提交完成,学院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院章),学校将组织初审,确定各学院推荐项目名单。
学校联系人:吴陆生 肖谊 林满
联系电话:85220038、85228206
原通知链接:关于征集2013年广州市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科技合作计划,重点支持开展技术应用与研发产业化合作,提高广州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水平,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征集我市与伯明翰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的科技合作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合作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型合作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行业影响度广、产业链拉动效应强、市场前景好、技术重要性高的,以企业为主承担单位的应用示范性项目。
(二)不支持基建、纯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和产品的市场推广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区域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且合作项目产业化基地落在广州。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或同等)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五)项目必须有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填写名称时须注明国别或地区),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为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申报单位在境外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作为合作外方。外方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六)项目须提交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科技合作的合同(协议)中外文复印件。内容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权益分配;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协议)。
(七)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按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双面打印一式5份纸质材料(一份有公章的原件,其他为复印件),以及整个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送项目受理单位。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广州市科信网搜索“2011年对外合作专项指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下载研发类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样稿)。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与国(境)外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的中外文复印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作受理查验核对,否则将视作形式审查不通过。
(四)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合同(协议)。
(五)2011、2012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高校只须提交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须反映开展国际科技服务业务的经费投入。
(六)中外双方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护照)、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自筹经费承诺函原件各一份。
(八)国际查新报告复印件(查新时间2012年6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有效)。
三、申报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新都会大厦8A08。
联系人:黄振林。
联系电话:81307221。
(三)联系方式。
对总体申报要求或总体申报材料要求有疑问,请致电市科信局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肖昌灌、罗铮。
电 话:83124196、8312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