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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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年1月7日~18日举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在考前务必召开师生考试工作会议,宣讲考试文件,明确职责;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典型事例警示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重点学习《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0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确切理解为:考试作弊者,无论其后的行政处分解除与否,都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系、中心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试卷质量的责任人”,第三十条规定:“阅卷教师对试卷评阅结果负责”。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从试卷的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环节切实抓好考试工作。
请各系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填写《本学期考试考务工作情况》(见附件),2013年1月18日前交李琳。
三、落实监考工作
(一)各位老师要做好各项监考准备工作,主考教师要确保试卷的质量和数量。
(二)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在监考期间,请勿使用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警告、制止。
四、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院、系领导将到各考场巡视,做好巡考记录并存档备案(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本科课堂授课教师要在期末考试前填写完毕《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交学院教务秘书存档;同时各授课教师要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应先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表》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月17日。双学位班课程不受理缓考申请。
(三)学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学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学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场。
特此通知
附件:1.考场 纪律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领导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