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我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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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理范围 我校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81个现设本科专业(含未招生专业),未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本科专业不在本次整理之列。 二、整理要求 1.整理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继承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简称“对照表”)进行整理。 2. 学校已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下载《暨南大学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附件3)(简称“整理表”),请各学院(部)对照整理表,对本学院(部)所设专业进行整理。 3.对照表及整理表中注明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授予其中一种;整理表中原专业拆分为几个新专业的,原则上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一个或几个对应新专业。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专业整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照表及整理表,对本学院所设专业进行整理,并于11月6日前将《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见附件4)交至行政办公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凡涉及到学位授予门类、拆分后对应新专业的选择以及修业年限更改时,必须在《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备注中注明原因,以便在上报教育部时给予说明。 2. 此次专业整理过程中,如有个别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对照表进行整理的专业,由学院提出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专业整理方案。 3.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联系人:孙建莉 电话:85220033
附件: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3. 暨南大学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 4. 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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