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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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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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住户: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我校防火安全工作,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和全体师生员工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现将有关防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冬季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学院、部处、重点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冬季防火检查、排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认真、细致、不留死角。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组织是否健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科学、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良好、火灾隐患是否排除。坚决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而引起的各种安全隐患,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要严格清理整治。
2、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全面整改,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经费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消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一定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锁好门窗。实验室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实验设备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安全;离开实验现场时一定检查仪器设备、空调等电源是否关闭,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认真处理“三废”(废液、废渣、废气)后再由下水道排放或指定地点埋藏。
4、学生舍区管理部门应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煮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违禁药品、管制刀具等物品。熟悉楼内电控柜、电闸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防患未然。
5、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网络、报刊、墙报、讲座等形式,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目的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家属区管理部门一定要勤巡查,发现火灾隐患需及时处置,各住户严禁在人离开后仍然使用明火煮食、煲汤等。
7、遇紧急事件时应马上报警,公安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220110。
保卫处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