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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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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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教通〔2012〕37号
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并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做好原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的升级改造。学校将在校级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课程申报国家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着力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努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附件.doc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二0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