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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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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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2〕9号)文件(http://xwb.gdhed.edu.cn/news/20120828.htm)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2年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需获得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http://www.jnu.edu.cn/notice_detail.asp?newsPath=1/W_5037_106917)。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符合省参评要求的,需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
二、推荐办法
(一)有意参评的学位论文作者或导师于9月7日前向学院研管办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审批表1份(附件1)
2、与存档论文一致的学位论文1本;
3、代表性科研成果(最多5项)的证明材料1份;
4、学位论文评阅书和答辩记录复印件各1份;
5、需专家推荐的,提交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1份(附件2)。
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且符合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条件,论文作者或导师没有提出申请的,学院也有可以进行推荐。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9月8-12号相关学科组召开会议审议,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参评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对本学科专业的影响力、论文在省内的竞争力,以及该作者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本学科中的影响力、评阅和答辩委员的意见等,对该论文在省内参评获选的可能性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见附件1)。有2篇以上的,需有推荐排序。
有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且符合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条件,论文作者或导师没有提出申请的,学科组也有可以进行推荐。
(三)9月13-17日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学科组的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参评论文并排序,9月18日前将结果和推荐材料报送学位办,同时在校内公示。联系人:龚华芳,联系电话:85221113.
(四)9月18-20日,研究生院对推荐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根据省下达的推荐论文数,推荐本校参评论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后公示。公示的论文作者或导师按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另文通知)。
三、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和参评是反映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相关推荐评议单位和专家、要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实推荐出我校高水平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