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2〕11号 各学院(部): 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自2011年5月立项以来已近一年,按照《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暨教〔2004〕132号)文件要求,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管理办公室将对该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共204项(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2年4月25日~5月8日学院组织验收,5月中旬学校组织答辩会评选校级优秀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学院(部)在项目验收时需收齐的资料 1.《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A4纸打印,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内容,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2. 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以上材料各学院(部)均须复制存档。 3.《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评价报告》(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二)学院(部)组织验收的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安排,可采用答辩会、书面评审等方式。验收专家不少于3人,具有高级职称并在教学科研领域有一定成就。 专家组根据《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按30%的比例评选出院级优秀项目。 各学院(部)按照评审成绩排序,填写《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注明院级优秀项目;并填写《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未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三)各学院(部)需上交的材料 1.《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结题验收申请表》; 2.《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 3.《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未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评价报告》; 5.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清单(可从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 处网站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下载)(纸质版一份); 6. 合格项目的研究成果。 以上材料除项目经费清单外均须提交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2012年5月8日之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行政楼212,联系电话:85220034,Email: ojwsjk@jnu.edu.cn)。 (四)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将授予验收合格项目的成员《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成果证书》并登记创新学分,授予优秀项目的成员《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证书》及奖金。同时,学校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其他 (一)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与项目挂靠单位(即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不一致,则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挂靠单位组织落实。 (二)项目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全称)字样。 本文除正文外,所有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 附件: 1. 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 2. 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结题验收申请表 3. 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评价报告 4. 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 5. 暨南大学第七批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未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