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现开展2012年新专业申报及专业(方向)调整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符合政策要求
新专业申报及专业(方向)调整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通知》(教高[2001]5号)精神,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教高〔1997〕7号)以及《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管理规定》(暨教〔2007〕39号)的相关规定。
(二)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相应的学科支撑,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同时有利于突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三)鼓励设置符合国际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的专业,鼓励设置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专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专业。
(四)新专业申报暂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见教高司函[2011]164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由学院(部)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1),并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论证,参与讨论的委员不得少于总数的2/3。
(二)材料要求
学院(部)以正式报文形式(包括推荐意见、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签字和单位公章)报送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一式12份)。
2.提交三所大学(其中至少一所为国外或港澳台知名大学)与申报新专业(方向)同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实没有同名专业的,提供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以上材料分开装订,凡材料不完整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栏浏览、下载。
(二)联系人:孙建莉 谷世乾;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218室;
电话:85220033;85225282 Email:ojwjyk@j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2.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
若干原则意见》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
4.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管理规定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