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25-06
文章来自: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阅读次数:12
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依托于暨南大学,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基因工程药物领域正式批复组建的唯一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新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国家重点平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联合攻关,产出高水平成果,工程中心根据学科布局和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学科的特色优势和发展趋势,现设立开放课题,围绕主要研究方向,重点资助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及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现将本年度的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 重点资助领域
工程中心根据平台研究方向,开展以下五个领域的开放课题布局:
(一)全域组学与药物靶标发现;
(二)计算生物学与AI药物设计;
(三)合成生物学与药物绿色生物制造;
(四)基因治疗与细胞治疗;
(五)药物载体与高端制剂。
二、 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 应为暨南大学以外的国内科研机构全职在岗人员,需在附件中提供在职证明。
2.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需在附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
3. 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供主持过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批复文件。
(二)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实施周期2年,事前一次性资助。
(三)预期成果要求
申请人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JCR1区以上论文,以标注本工程中心单位名称为准)不少于1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鼓励在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三、 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国内各科研单位申报。
2.每个申请人限申报1项。
3.有本工程中心在研开放课题者,不得申报。
4.项目至少与工程中心一个团队合作,且合作团队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需在附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
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立项后,项目计划书内容应与申请书一致,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
(三)知识产权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每年须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时报告项目的年度研究进展、成果产出、成果应用,以及知识产权获取、转化和保护等情况。
2.本开放课题所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如论文、奖励、专利等)由本工程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时,需标注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Genetic Medicine );申请专利时,暨南大学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四)经费管理要求
1. 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2. 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仪器设备等。
3. 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暨南大学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
四、 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能力与水平,以及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在申请书上提出推荐意见,承诺对申请者的时间和条件给予支持与保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应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五、 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书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霞
联系电话:020-85221865
传真:020-8522186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二理工楼735
邮编:510632
附件:1. 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