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9
文章来自: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阅读次数:185
院内各单位: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同时做好对2021级新生的教学准备,我院学期初的实验室检查工作除了常规实验室安全检查外,还要重点开展面向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现就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形式:
(一)时间:2021年即日起-9月28日
(二)开展形式:各单位自查、开展新生安全教育、学院抽查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9月28日)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进行自查,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文档、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发起自查任务,督查各实验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如实填写检查和整改情况。
(二)学院抽查
9月27日,学院将组织专家分别到各实验室,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对新生开展实验室参观及安全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在新生开学四周内,对本科生开展一次参观实验室及实验安全教育活动,具体情况请填写附件1,届时根据各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会到现场观摩。
(四)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国庆假期各实验室开展的科研项目情况进行梳理,掌握各实验室项目的风险点,做好实验室值班安排,并做好各实验室风险预案,具体情况请填写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填写的附件1须于9月24日前提交电子版。
各单位填写的附件2,须于9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
附件1和附件2的签名纸质版,须于9月30日前提交。
联系人:李琳,电话:85226263。
附件1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实验项目潜在风险评估(示例版).xls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科办
二〇二一年九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