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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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教学单位: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见附件1)等相关文件,并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今年学校拟以试点形式使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jnu.co.cnki.net/)(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我院作为试点学院,需在该系统上按要求完成选题,上传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记录表、导师指导记录,组织查重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我院已于上学期完成了学生选题及确定指导教师的书面工作,现将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教师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一)本学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应不少于6次,每周不少于1次。
(二)系主任和指导教师需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审核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指导记录。
(三)指导教师除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内容把关外,还应指导学生在论文格式上做到规范、严谨。
(四)学生在管理系统上提交和审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指导记录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对于未按时提交或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
二、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杜绝作假行为
从2021届起,学校将逐步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抽检范围与比例:学校会从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5%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送检。
学校今年使用管理系统对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学院教科办负责具体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2次查重检测机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文字重合率上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对于第2次查重检测仍未通过者,延期答辩。
三、各系做好答辩和评定等工作
(一)各系要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制定公平、公正、可操作的答辩小组设立标准和评分标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各系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名额控制在10%以内。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人评分(40%)+答辩评分(40%)。教师评分要适当,在成绩处理上分出档次,按学校要求控制优良比例:优秀(90分以上)≦15%,良好(80-89分)≦45%。对于确实不能达到毕业论文要求的,可给予不及格成绩处理。
同时,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
四、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格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应按照《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暨教〔2005〕14号)要求,鼓励双面打印装订。
五、答辩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29日前,学生上传毕业论文开始首次查重检测,查重不通过的不安排答辩。
5月6日-10日,学院教科办从每个专业抽查50%的论文并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论文评审工作。各系根据抽查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及整改工作,并将不合格论文的整改情况及时报学院教科办。
5月10日,各系安排答辩秘书,公布分组名单;系主任分配评阅专家。
5月11日,院系工作人员根据第一次查重结果确认答辩资格。
5月15日前,各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5月18日前,各系将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的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推荐参评院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名单。
5月31日前,全体学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上传进行第二次查重。
6月5日前,各系安排第二次答辩。
6月1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包括参加第一次、第二次答辩)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参考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做最后的修改和完善,并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提交论文终稿(仍然会进行查重检测,但不计入学生的查重次数)。各系在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时,要对学生论文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并及时纠正问题。
(二)答辩流程及具体要求
1、答辩过程中,答辩同学播放PPT 汇报,时间5-8分钟;答辩老师提问3-5分钟,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2、答辩结束后三天内,答辩委员填写好纸质的评阅人意见和答辩决议,并按评分细则评定评阅分数和答辩分数。在暨南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指导教师给评阅成绩,评阅专家给评阅成绩,系主任给答辩成绩。
3、论文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由指导教师指导其修改论文,参加第二次答辩。
六、提交毕业论文及附件安排
6月10日前,学生将论文终稿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各系汇总。各系将毕业论文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学院档案室归档。
同时,各系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1、毕业论文成绩; 2、答辩记录纸(答辩时由各答辩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记录);3、答辩会决议(由各答辩小组负责人指定教师填报)。
七、其他事项
1、各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生所在单位组织;教师须参加其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会。
2、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拟于5月20日组织答辩,将根据各系的推荐,评选出院级优秀以及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
3、学院相关工作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85226263。
附件:
1.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doc
3.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