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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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1年1月4日~1月15日举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暨教通〔2020〕44号)等要求,按照《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暨教〔2006〕94号,以下简称《考试管理办法》,见附件)和《期末考试工作路线图》(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我院此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要在考前召开师生考试工作会议,宣讲考试文件,明确职责(务必留存并提交会议纪要或qq截图等支撑材料);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要以典型事例警示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重点学习《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0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确切理解为:考试作弊者,无论其后的行政处分解除与否,都将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系、中心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试卷质量的责任人”,第三十条规定:“阅卷教师对试卷评阅结果负责”。各系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与考试相关的管理文件,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手续,切实提高试卷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考试试卷“零失误”。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三、落实监考工作
(一)学院会提前安排好各项监考工作,每个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配足。监考工作原则上由在职教职工担任,如安排其他人员监考,必须报各系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批准。
(二)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在监考期间,请勿使用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警告、制止。
四、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院、系领导将到校本部各考场巡视,填写《生科院领导期末巡考情况统计表》,当日巡考完毕后领导签字并将表交学院教科办向力。教务处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委员和工作人员巡考,对发现的问题会及时反馈到学院,限期整改并通报。
五、加强试卷保密管理
请各系在试卷命题、审核、送印及领取等环节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试保密工作暂行规定》(暨教〔2007〕105号)的要求(见附件),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相关规定的通知》(暨教通〔2007〕25号)要求,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1/3者取消考生资格, 各学院要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工作,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应先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表》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6日。不受理双学位班课程的缓考申请。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教科办会做好存档工作,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同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三)考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考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
(四)学院教科办按照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暨教通〔2020〕37号)要求,做好学生课程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提醒,强化学生对课程评估与选课关联关系的认识。
(五)学院教科办将按照《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20〕30号)规定,收齐专家、领导听课评估表纸质版原件并做好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六)教务处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委员和工作人员巡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限期整改,并通报。
(七)请各系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标蓝部分)》(见附件),总结本学期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针对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经各系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签字和加盖系公章后于2021年1月14日前交给向力(文本和电子版各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
1.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领导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标黄部分为专业课)
3.学院领导巡考情况统计表
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标蓝部分)
5.取消期末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6.《考场纪律》
7.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试保密工作暂行规定
8.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
9.期末考试工作路线图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