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2018学年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的通知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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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相关学院和单位:
为纪念我国著名免疫遗传学家、基因工程药物研发的领军人物、暨南大学原副校长林剑教授,其家人、友人、学生和同事共同出资并发起成立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支持和促进暨南大学生物医药领域相关学科发展、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同时面向社会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现开始受理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资助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助对象
留学类资助:
本科交换生“培英”计划:暨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批准备案的生命科学类、医学类和药学类的本科交换学生;
研究生短期“延培”计划: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已获批的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的生命科学类、医学类和药学类的学生;
优秀人才直博“菁英”计划:暨南大学生命科学类、医学类和药学类的在读及毕业2年内本科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
教学科研资助:优秀学者来访计划、科研人员赴国(境)外参加会议及举办学术(国内/际)交流会这三项的申请人须为暨南大学生命科学、医学及药学领域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
二、递交申请表格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
三、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本科交换生“培英”计划 | 申请人赴外学习总期限不超过2年,申请的资助也为不超过所在国(地区)的2年的基本生活费用。 |
研究生出国“延培”计划 | 申请人赴外学习总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的资助也为不超过所在国(地区)的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用。相关额度参考研究生部的资助来进行。 |
优秀人才直博“菁英”计划 | 申请人赴外学习总期限不超过5年(按最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5年来预计),每年申请的资助也为不超过所在国(地区)的基本生活费用。 |
优秀学者来访计划 | 各项目经费资助每年不超过基金会总预算经费的10%。 |
科研人员赴外参加会议 | |
学术交流会资助计划 | 本基金暂定辅助资助每次学术会议会议注册费和往来国际机票(港澳地区除外) |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各相关项目《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申请表》、《导师知情同意函》以及《承诺函》;符合条件的教研人员,需填写各相关项目《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申请表》
(二)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组织相关专家与捐赠人共同筛选出资助人人选并给予并进行公示;
五、项目咨询及报名方式
关于本基金的总则和各项目的介绍及详细内容请查阅基金会网站:http://www.jnuedf.org/portal.php?mod=list&catid=23。符合条件的学生和教学科研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相关项目《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申请表》发送至林剑生物医药基金邮箱:linjian@jnuedf.org。《导师知情同意函》以及《承诺函》纸质文档请提交至: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楼409)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85220131
六、说明
1、相关专业的暨南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在申请本基金的出国学习类资助时需同时做出承诺,即获得本基金资助后,当未来其个人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会把不少于本基金支持的费用捐赠回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不限定于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以促进暨南大学的发展建设,捐赠形式和期限应捐赠人要求不做任何限定。
2、申请人需填写相关表格,如有其它证明资料可一并提交,如校内困难学生登记情况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3、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4、申请学生如经批准获得资助,学校将根据其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统一发放奖助学金。
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