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4-25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 3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推进学风建设,通过建立学院、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业的关怀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学院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及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指导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第二条 学业预警分为学业警示和延期毕业警示。
(一)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将予以学业警示:
上一学期有 2 门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在校期间必修课不及格门数累计达到 3 门。
(二)有如下情况者将予以延期毕业警示:
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已修得学分不足120分。
第三条 学院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业预警工作。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八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将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学生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并将学业预警名单提交学工办。
(二)下达通知
学工办负责召开学业预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学院党委副书记,各系总支书记,分管本科生工作辅导员。会议上通报各系纳入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系负责将《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附件1)通知传达给学生本人。
(三)开展警示
在系总支书记负责下,各系开展学业预警工作。辅导员负责开展延期毕业警示工作,班主任负责开展学业警示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警示谈话。对收到学业预警通知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开展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做好谈话记录,并要求学生填写《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附件2)。
2、联系家长。除警示谈话外,辅导员和班主任还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3、寄发通知。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以信件、电邮或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寄发《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附件3)通知书回执须及时收回。
4、建立档案。辅导员应给相应的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并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及谈话记录及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5、各系定期将学业预警工作总结上报学院。
第五条 院系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
3.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