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 1618
院内各学科: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在即,为了学院及同学们能够提前做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就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及具体评选办法等请见文件:《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交至所属一级学科组(详见附件4):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1)
2. 《生科院XX学科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3)
3. 成绩单(须加盖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公章)
4.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已发表论文的SCI收录证明原件、论文。
5.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交研究生期间的校级及以上获奖情况) 。
6. 研究生会员证。
(二)学科组评审
1、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科组组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组成5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并于10月12日前填写《生科院各一级学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2、各一级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负责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并将具体评定细则在本学科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前报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3、各一级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科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评审结果须在本一级学科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审核。
4、各学科应根据自身情况,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三、填表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正反面打印,只限1页A4纸,具体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填表说明》(附件5)认真填写。
四、各专业提交材料联系人,见附件4。
五、说明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3:生科院XX学科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