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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1-05-13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 815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推进学风建设,通过建立学院、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业的关怀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学院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及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指导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第二条 学业预警分为一般性学业警示和延毕警示。

(一)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将予以一般性学业警示:

上一学期有 2 门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在校期间必修课不及格门数累计达到 3 门。

(二)有如下情况者将予以延毕警示:

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已修得学分不足120分。

第三条 学院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业预警工作。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第五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将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学生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二)下达通知

第六周辅导员填写《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一般性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1)或《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延毕警示通知书》(附件2),一式两份交给学生本人并签字,一份交由学生本人保存,一份寄发学生家长,请家长填写回执并寄回。同时,要求学生填写《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附件3)。

(三)警示谈话

对收到学业预警通知的学生,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联系家长

除警示谈话外,辅导员还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五)寄发通知

辅导员除警示谈话和联系家长外,还应以信件或电邮、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寄发《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1)或《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学生延毕警示通知书》(附件2),通知书回执须及时收回。

(六)建立档案

辅导员应给相应的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及谈话记录及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院系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一般性学业警示通知书

       2.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延毕警示通知书

       3.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

延期毕业警示通知书.docx一般性学业警示通知书.docx学业改进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