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文章来自: 阅读次数: 405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接学校研工部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20〕2号),我院拟启动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我校在学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即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三、表彰形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4月7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学院101办公室李老师邮箱(1489267755@qq.com),过期视为放弃: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1);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2);
3.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均可)。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和收录证明。
4.申请人的成绩单,要求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
注:请申请人将每一份电子材料用“姓名+佐证材料名称”命名,以便学院老师查阅。
(二)学院评审材料后,经培养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额,并面向全院公示4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
(三)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筛选。确定拟推荐人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3天。
(四)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通报表彰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仔细核查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视情况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
原文链接:https://gsd.jnu.edu.cn/2020/0401/c1165a47561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