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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文章来自:张广厦 阅读次数: 62

学院2018届研究生:

依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学校决定组织2018“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及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

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课程(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或重修课程记录,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修课程并获相应学分;学位论文成绩优良。

(四)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

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发表A1类论文1篇、A2类论文2篇或者A类论文3篇以上;学术型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发表B类及其以上论文1篇以上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

论文范围:《暨南大学理工医类职称评定论文分类表(试行)》可在我校社科处、科技处或图书馆网站查询)。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201851517点前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至学院101办公室张老师

1.《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成绩单

3.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相关的SCI收录证明

4.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会员证

以上材料得电子版和扫描件请打包,以“优毕+编号+姓名”命名(编号交纸质材料时获得),于2018年5月15日18点前报送至154375998@qq.com。

(二)学院评审

(三)研究生院审核

(四)面向全校公示

(五)正式公布、表彰。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术论文”指在读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只有稿件录用通知或样稿的一律不能计算在内。

(三)《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栏、《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须打印,不得用笔填写。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8511

通知原文链接:https://gsd.jnu.edu.cn/2018/0510/c1163a199589/page.htm

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