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文章来自:张广厦 阅读次数: 62
学院2018届研究生:
依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学校决定组织2018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及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
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课程(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或重修课程记录,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修课程并获相应学分;学位论文成绩优良。
(四)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
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发表A1类论文1篇、A2类论文2篇或者A类论文3篇以上;学术型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发表B类及其以上论文1篇以上。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
论文范围:《暨南大学理工医类职称评定论文分类表(试行)》(可在我校社科处、科技处或图书馆网站查询)。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2018年5月15日17点前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至学院101办公室张老师处:
1.《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成绩单
3.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相关的SCI收录证明
4.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会员证
以上材料得电子版和扫描件请打包,以“优毕+编号+姓名”命名(编号交纸质材料时获得),于2018年5月15日18点前报送至154375998@qq.com。
(二)学院评审
(三)研究生院审核
(四)面向全校公示
(五)正式公布、表彰。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术论文”指在读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只有稿件录用通知或样稿的一律不能计算在内。
(三)《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栏、《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须打印,不得用笔填写。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1日
通知原文链接:https://gsd.jnu.edu.cn/2018/0510/c1163a199589/page.htm
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