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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文章来自:张广厦 阅读次数: 26

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新学期所有三助岗位须重新申报,2017-2018学年度第学期我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名额为助管24人、助教30人。需要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岗位数,可以通过自筹经费的方式来支付岗位津贴,可先报至学院,具体支付方式与研究生院落实后再行告知。请需要设岗相关单位参照上学期岗位数,于313日前完成三助岗位的申请上报,将岗位申请资料(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上岗信息表(学生填)、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交到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工作内容

1、岗位设置原则

按照学校下达的一定额度,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确定后,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参照《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和“生科院困难生及需要关注学生信息库”(为保护学生隐私,具体名单请咨询各系),所有三助岗位优先选用本单位需要关注学生,次优先选用经济困难学生,若前两类学生都不愿从事三助岗位,则岗位指导老师可从普通学生中择优选用。同时,为保证上岗学生安全,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签名确定已完成培训内容。

1)“助管:承担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为学生成长与成才服务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学生工作、行政工作、思政工作、党务工作助管岗位,上岗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从事学生管理、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党务管理工作。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等专业技术岗位不列入助管岗位设置范畴。设置助管岗位必须有明确饱满的工作内容,有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益,防止增员减效现象。

2)“助教”岗:担任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可设助教岗,根据不同课程、学生人数、每学期授课时数及单位岗位定编等综合因素设定岗位数。

2、工作内容

1)“助管”工作:按岗位负责人要求,协助完成岗位日常行政、教务、党务及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助管岗位必须有饱满的工作内容,不涉及实验室工作。

2)“助教”工作:按主讲教师的要求,主要负责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工作。

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

  1、工作管理与考核

各设岗单位和教师应加强对兼任“三助”工作研究生的教育、指导、管理和考核,在每月25号之前对当月的研究生三助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助管”和“助教”工作考核表(暨南大学学生“助管”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交到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1。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将研究生工资发放到与研究生学号绑定的工商银行帐号。

每位学生在校内限兼一份“三助”工作,请各单位和教师在聘用学生时询问并查明学生上岗信息,杜绝重岗,违者取消其“三助”资格,并按相应校规校纪处理。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如有违纪行为,即取消其“三助”资格。

2、工资发放

受聘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承担每月40小时的工作量。工资来源:“助管”工资由学校支付;“助教”工资学校配套二分之一,指导老师配套二分之一。工资标准18.3元/小时,每月732元各单位上交考核表后,由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报财务处,工资将直接打入研究生工行帐号。每月发放名单在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公布。未能按时提交考核情况的“三助”研究生,延缓到下月发放工资。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岗书面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不再受理。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839

 

附件:

1、(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

(修订版)暨南大学学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doc

2、(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管”上岗信息表(学生填)

(修订版)暨南大学学生“助管”上岗信息表(学生填).doc

3、暨南大学学生“助管”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

暨南大学学生“助管”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doc

4、(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

(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doc

5、(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

(修订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doc

6、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

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