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5 文章来自:admin 阅读次数: 20
一、根据附件一:《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于12月12日(周一)前将通知里面附件1《暨南大学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表》和附件2《暨南大学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交到学院1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tzhangying@jnu.edu.cn;
二、填写附件二:《2016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请支部汇总后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tzhangying@jnu.edu.cn)》,此登记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
三、本学期需要党员发展或转正的支部,请认真填写2016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审批表(附件三)、2016年下半年党员转正审批表(附件四),于12月12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hangying@jnu.edu.cn,党员档案材料交到学院108办公室。请各党支部认真落实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定稿)》(附件五),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检查发展党员有关材料是否合规合理,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材料和程序负责。
四、没有按期换届的所有总支、支部,请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附件六),于今年12月6日(周二)前完成支部、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报学院党委。
附件一 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2016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附件三 2016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审批表 附件四 2016年下半年党员转正审批表 附件五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定稿) 附件六 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一 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2016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附件三 2016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审批表
附件四 2016年下半年党员转正审批表
附件五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定稿)
附件六 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