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文章来自:徐磊 阅读次数: 178
院内各学科: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在即,为了学院及同学们能够提前做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就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及具体评选办法等请见文件:《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交至所属一级学科组(详见附件4):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须加盖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公章)
3.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已发表论文的SCI收录证明原件、论文。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交研究生期间的校级及以上获奖情况) 。
5. 研究生会员证。
(二)学科组评审
1、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科组组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组成5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并于9月30日前填写《生科院各一级学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2、各一级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负责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并将具体评定细则在本学科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3、各一级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科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评审结果须在本一级学科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附件3)及相关材料于10月14日上午12点前上报学院审核。
4、各学科应根据自身情况,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三、填表说明
(一)、学生个人申请表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0000年0月”格式填写;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3.“基层单位”填写学院规范全称;
4.“申请理由”内容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5.“推荐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
6.所有栏中的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印章;
7.基层单位意见栏中,需各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8.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无需填写;
9.个人申请表为正反面打印,只限1页A4纸。
四、各专业提交材料联系人: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3:生科院2016年xxx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
附件4:各学科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