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班级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04 文章来自:学生工作办公室 阅读次数: 7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院班级学生活动的管理,鼓励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形式多样班级活动,同时保障班级活动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秩序,增强班级活动计划性和目的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所有班级为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二章 审批流程
第三条学院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各类校园内的分享会、联谊会、交流会等文体活动,凡学校、学院安排之外的班级集体外出的各类活动必须提前报送班主任、系、学院审批,填写《班级外出活动申请表》(附件1)按照流程先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同意后交由系审批,系同意后提交学院审批。
第四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周一至周五为教学时间,未经班主任、系总支、学院书面审核程序批准,严禁班集体擅自外出活动。
第五条 各班级的活动请至少于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开始审批流程。在审批流程结束前请不要先交付押金、定金,购买相关物资等。
第三章 审批原则
第六条 班级活动的举办应当按照目的明确、数量适当、费用明确的总体要求,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第七条 举办班级活动必须坚持学生以学业为主,对推动班集体建设、维护班级团结、增进同学们的友谊、提高同学们的身心健康水平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八条 班级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维护学校、学院形象,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奋进的精神风貌。
第四章 违反处罚
第九条 若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组织外出活动,将对活动组织者进行诫免谈话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班级该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sky.jnu.edu.cn/freshfiles/edit/attached/file/20160504/20160504095246_4209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