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签订并履行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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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文章来自: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阅读次数:763
各系所(中心):
随着疫情结束,科研交流恢复正常,与其他高校、研究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将恢复常态。
为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权利,我院于2019年11月出台了《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几年的执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近期,学院发现在联合培养过程,有个别老师未能及时与学生、其他单位老师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为厘清各自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导学矛盾,现将《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再次下发,请各单位督促相关老师签订相关协议并遵照执行!有疑问者,请与研管办咨询沟通。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